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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私家调查:离婚对方不肯卖房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5-01-13      点击次数:96
离婚对方不肯卖房怎么处理

一、离婚对方不肯卖房怎么处理

在面临离婚分产的局面时,若是另一方坚决不同意出售房产的话,首要任务是确定房产的产权所属以及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中针对该项房产的处理方法。

倘若经过审理确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资产,然而双方未能就其处置方案达成共识,那么便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全面权衡诸多因素,例如双方的经济能力、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房产的原始取得途径等等。

假如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已经明确了房产的处理方式,但是对方却拒绝履行,那么您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在决定采取法律手段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优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因为诉讼程序往往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

同时,务必妥善保管与房产有关的各类证据,例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以备不时之需,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离婚对方不让看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时对方拒绝探望子女的应对措施 若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已达成约定,且该约定在裁决书中得以明确认定,当事人便可依据裁决书中的相关规定行使其探视权

利。

然而若对方未能履行协助之责,当事人有权将此事诉诸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便让法院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具有协助义务之人处以拘留或罚款等法律制裁。

倘若是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并未赋予离婚当事人探视子女的权利,那么他们亦可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法院给予探视权,而法院会界定具体的行使方式、时间及地方等细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一方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如何妥善处理? 若遇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用之情况,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抚养未成年子女乃父母所负法定责任,尚未承担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双方,均需尽到履行这一责任的义务。

凡未成年子女皆享有请求父母给予抚养费的合法权利。

倘若经由法院作出判决之后,被告仍未依照判令履行其抚养义务,您即可向该庭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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